河南省荥阳市构建“大组织、大督查、大考评”机制的启示
2007年以来,河南省荥阳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引领组织工作创新,提出并建立了“大组织、大督查、大考评”机制。根据新机制的要求,荥阳市将原市委市政府督查室、责任目标管理办公室、跨越式发展综合协调办公室等机构和职能进行科学整合和规范,新成立跨越式发展督查考评办公室,其职能由市委组织部承担。督查考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室、决策督查室、综合监督室、目标考评室、干部政绩室5个科室,分别负责落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、交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,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热点难点问题的督查落实和调研,协调组织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老干部定位督查组监督干部作风、机关效能,监测和推进落实经济运行、重点项目建设和全市各项目标任务的统一考评,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档案进行记实登记。
新机制形成了抓落实的循环圈,即任务分解 --督促检查--落实责任--记入政绩--予以公示--实施奖惩。荥阳市的探索给我们的启示:一是只有把监督查的结果作为目标责任考评的实质内容,构建全面和缜密的评价要素体系,才能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考实、考准。二是只有把督查、考评与识人用人、提拔干部结合起来,从干部抓落实的一线识人,深入到抓落实的全过程识人,运用各种监督的力量识人,才能更多地选拔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。三是只有把众多的监督资源聚合起来,实行联动监督、细化监督,才能有效地解决执行不力的顽疾,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,又能节约监督成本,提高监督效益。